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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7 11:02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川卫办发〔201520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委直属医疗机构、中央在川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参考各市(州)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在《四川省2014年卫生计生系统对口支援安排表》的基础上,制定了《四川省2015年卫生系统对口支援安排表》(以下简称《安排表》,见附件1),并对2015年城乡医疗对口支援工作提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完善对口支援体系
       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根据《四川省2015年卫生计生系统对口支援安排表》,结合本地区实际,将辖区内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帮扶和青年医师下派工作等纳入对口支援体系,制定本辖区的对口支援安排表,完善对口支援帮扶体系,并于2015210前将市(州)对口支援安排表报我委备案。
       二、严格需求对接制度
       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对口支援需求对接制度,各支援单位在人员下派前,须与受援医院接洽,必要时到受援医院实地调研,双方进行需求对接后,支援单位根据受援单位需求,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确定年度帮扶目标,选派相应人员下派支援,力求达到帮扶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目标考核管理
       2015年底,即将完成一个周期(3年)对口支援工作的单位,请根据2013年初签订的对口支援协议和2014年签订的补充协议梳理目标任务,抓紧实施完成。2015年下半年我委将按照《四川省城乡对口支援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开展全省范围的对口支援周期性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四、规范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210前将2015年上半年下派人员名单(附件2)报我委,820日前将下半年下派人员名单报我委,我委将分两次在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网站上公示。每月5号前将辖区内对口支援单位工作量表(附件3)汇总后报我委医政医管处,委直属单位的下派人员名单和每月工作信息月报表(附件4)直接报我委医政医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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