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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院工会开展“品牌服务日”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15:51

省三院工会开展“品牌服务日”活动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搭建医院和职工之间的桥梁,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需问题,增强凝聚力和归属感,不断提升职工幸福指数,医院工会将开展“品牌服务日”活动,活动长期有效。

一、医院职工情况

截止2023年7月6日,医院现有在职职工953人,离退休职工537人。

二、活动服务对象

全院在岗、离退休和退休返聘职工及家属、第三方工作人员等。

三、活动细则

(一)组织

医院工会是“品牌服务日”组织者,参与供应商需通过医院工会资格审核方能开展活动。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医院工会有权取消参与资格并视情况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项目

参与供应商应为职工全年福利供应商,包括不限于手机数码、汽车、便利服务、大型商超、运动、母婴家居等行业。

(三)资格

参与供应商应提供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如参与供应商为品牌授权商,应具备品牌授权资格;如参与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为食品类,应具备食品卫生相关资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承诺

1.价格。参与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应低于市场价,达到臻选或优选要求,同时保障享受同等售后服务;或提供医院专属优质增值服务(包括升级售后服务)。

2.服务。医院职工和参与对象参加供应商活动时,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

3.廉洁。参与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院党风廉政规定,不得以各种形式向我院工作人员行贿。

四、供应商报名

意向供应商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报名附件材料应上传第三条第(三)项资质材料,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人员介绍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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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参与供应商活动结束后,后期需到院开展节日“进医院·进科室·进家庭”主题活动,活动包含不限于“进医院”服务活动、团购活动DIY(自己动手活动,也可以和食堂供应商联合进行)活动、冷餐会活动、“进科室”慰问活动、“进家庭”送货进家服务和延伸服务等和其他工会会员活动。

2.活动其他未尽事宜,由医院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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