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我院门急诊、住院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您知情了解并配合实施:
一、来院须知
1、进入医院所有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流行病学史询问等预检分诊工作。
2、我院核酸采集绿码专用通道现已开放,位于医院大门旁30米左右,仅需核酸检测的人员无须进入医院大门,绿码人员请走此专用通道,黄码人员及入川码弹窗人员请再往右方前行20米。
3、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法律责任。
二、门诊就诊须知
1、门诊患者就诊需持成都市48小时新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纸质报告均可)。无省内外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且健康绿码,无新冠相关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及陪护无需核酸报告可正常就诊。
2、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提倡线上挂号。(关注“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挂号)。
3、诊疗时需摘除口罩的门诊科室或检查(口腔诊疗、上消化道内镜、纤支镜室、肺功能、鼻内镜、喉镜等)患者及陪护需提供成都市2448小时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报告时间为准,下同),方能进入诊室或检查室。
4、血液透析患者及陪护,初次到院开展诊疗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续诊疗持一周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血透室。
5、发热门诊就诊患者,无论之前有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必须重新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或抗原结果反馈之前全部留观。
6、急诊输液的患者及陪护,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7、办理缴费等诊疗业务时请尽可能采用手机或自助机办理,避免排队,如需排队请保持一米间距。
8、就诊时主动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的就诊原则,行动不便者陪同就诊人员不超过1人,除了检查需要请勿随意摘下口罩。
三、住院须知
1、新入院患者及陪护在入院时需提供成都市2448小时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报告均可)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并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入院后24小时内复查1次核酸,住院期间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我院严格执行住院患者“禁止探视制度”,谢绝一切现场探视。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除必要的检查和治疗(需专人引导)外,病人和陪护一律不得离开所在病区,医院食堂提供统一送餐服务,外卖和快递人员不得进入院区。在院期间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互串病房,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